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,委托理财合同中,委托人有明确的委托指示或事项,并且有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,但收益通常不固定且收益分配比例由双方当事人约定;而民间借贷合同中,出借人与借款人缔结合约的最终目的在于固定本息回报,对于理财管理、风险分担、收益分成并无预期或约定。

一、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的区分
委托理财,实质上属于一种委托合同关系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有偿的委托合同,除非是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,否则委托人不能请求赔偿损失。对于无偿的委托合同,除非是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,否则委托人不能请求赔偿损失。
民间借贷,实质上属于一种借款合同关系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承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有的借款合同,虽然没有约定利息,但是一旦到期后不归还借款的,贷款人可以主张逾期后的利息损失。
通过对这两种法律关系的分析,我们可以发现两者有如下区别:
1、受益主体不同
委托理财关系中,受益人为委托人,而受托人从事受托业务的收益根据与委托人的约定而定;民间借贷关系中,借款人一旦获得了借款之后,该款项将归自己所有,由借款人自行支配,与出借人无关,而出借人仅获得了借款到期后的还本付息的债权。
2、风险承担不同
委托理财关系中,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,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将款项投资于特定的项目,如果发生亏损了,除非受托人有过错,否则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;民间借贷关系中,出借人的债权是确定的,无论借款人能否到期归还借款,出借人对借款人的债权都是确定的。
3、收益来源不同
委托理财关系中,委托人想要获取的是通过投资理财获得收益,这种收益并非来自于受托人自身,而是来自于第三方;民间借贷关系中,出借人通过出借款项所获得的利息收益,直接来自于借款人,而非直接来自第三方。
